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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办法
2024年11月27日 16:29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工作的沟通和联系,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改进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检查和督促所联系党支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落实机关党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指导、检查和督促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或其他党建活动;

(三)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思想状况,听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相关问题;

(四)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教育教学单位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基层党支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所联系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委员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一)主动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该党委委员之间的工作沟通交流;

(二)开展重要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主动邀请联系党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党委委员因事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应在会后向该委员报告会议情况。

第四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机关党委

                        2024年11月26日

 

 

附: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安排

郝鑫党政办组织部联合党支部、纪检监察党支部、校友工作处党支部

刁艳:宣传部统战部工会联合党支部、研究生院科研处联合党支部国资处基建处联合党支部

龙涛:学工部团委联合党支部财务处审计处联合党支部、网信处实验室处联合党支部、杂志社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党支部

王照霞:创大办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人事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联合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

郑运平:教务处党支部、招就处国际交流处联合党支部、附属学校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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