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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2024年09月14日 10:10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组织,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

3.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机关党员中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工作。

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服务工作。

7.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8.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9.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

10.认真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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